广州34岁醉酒男子大闹公交车,抢夺方向盘,已被刑拘, 你怎么看?
两个问题吧。
第一,抢夺公交车的方向盘,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之前的判例不少。因为公交车是公共交通工具,抢夺正在行驶的公交车方向盘的行为随时可能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不特定公众的伤亡,典型的惨痛教训就是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
故实践中一般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即使未造成任何事故后果,都要定罪,最低是三年***,属于重罪。
第二,醉酒的人犯罪,即使失去意识,亦不得免责或者减轻罪责。
刑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用刑法理论来说,这种叫“原因自由行为”,意思是造成自己失去意识的这种行为是本人可以自由选择的,自己选择让自己失去意识,那么由此带来的后果也要由本人承担。
是否喝酒自己要不要喝醉是自己可以选择的,明知自己醉酒会做一些出格的事仍然放任自己喝醉,那么醉后的行为,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广州一男子正喝着酒听说朋友被民警调查,立刻开车去大闹派出所,结果自投罗网, 你怎么看?
其实看到这个新闻好想笑,第一次对自投罗网这个成语有了更形象更深刻的理解。咳咳言归正传。对于这个新闻我们该庆幸这个***中没出现人员受伤什么的。因为我们都知道每年因醉驾出的交通事故很多,所以对于醉驾的一定要严行处罚,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请一定要远离酒驾。
那么如何能时时咳咳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呢。
第一,如果去和朋友吃饭必须要喝酒,那么可以在一起去的人里选一个人,让这个人别喝酒,吃完饭负责送大家。
第二,要喝酒那就别开车,打车去,或选择离家近的地方,这样既不担心酒驾也可以喝的尽兴。
第四,吃饭的时候也可以不点酒,只点饮料茶什么的就可以,最直接避免酒驾。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