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天沃科技(002564)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了苏州市中级人民***的立案,此前已有多个批次案件获得***立案。(许峰律师专栏)
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天沃科技投资者索赔案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2023年12月21日,部分案件将在苏州中院开庭审理。(天沃科技***入口)
2023年10月26日晚,天沃科技(002564)公告,收到***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部分投资者关注只有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否可以发起索赔?许峰律师认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提起索赔证明存在虚***陈述的重要证据,目前***立案正常推进,后续正式处罚落地后也将作为证据提交***。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信息显示,经查明,天沃科技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天沃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记载天沃科技控股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37个新能源电力工程承包项目的收入确认上存在不实,涉嫌通过制作虚***的产值确认单虚构或调整项目完工进度,调节项目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至2021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记载。
二、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相关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且无商业实质,涉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天沃科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应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方对天沃科技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65,531.11万元。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8日到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天沃科技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