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会的职责和权力?
中国贸促会的主要职责是:
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发展战略,促进对外贸易、双向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
推进与境外对口机构机制化合作;
管理全国出国举办经贸展览会,负责中国参加国际展览局和世界博览会事务;
在外经贸领域代言工商,参与经贸政策法规制定、对外经贸谈判和国际商事规则制定;开展法律顾问、商事调解、经贸和海事仲裁等工作,签发和出具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对外贸易有关文件和单证,提供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诉讼***等知识产权服务;组织产业和企业应对经贸摩擦;
中国贸促会将与各有关国际组织、各国各地区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组织和工商企业界建立广泛联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加大对企业服务的力度,为推动多双边经贸关系发展、促进世界经济繁荣、造福各国人民做出积极贡献。
1、开展经贸研究,发布国际经贸信息,组织有关经贸政策宣传推介;
3、组织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
4、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培训、经贸信息、咨询、资信调查和标准体系建设等各类服务。
(一)邀请和接待国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中国经济贸易代表团出国访问与考察,与有关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及各国贸促机构和商协会开展交流与合作;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及其活动;组织、参加或与国外相应机构联合召开有关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和法律方面的国际会议;负责与国外对口组织在华设立的代表机构以及外国在华成立的商会进行联络;推动在国外组建中资企业商协会;在境外设立代表处和派遣驻外代表;
(二)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为内地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三)根据***院授权,审批和管理各地区、各单位出国举办经贸展览会;代表国家参加国际展览局的活动,负责我国参加国际展览局和世界博览会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在国外主办中国贸易展览会,参加国际贸易博览会和展览会;在境内主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和博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系统在境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
(四)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联系、组织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和资信调查等各类服务;编辑、出版报纸、刊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出版物;
(五)为会员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向***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有关情况和意见;研究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协调国际商会的对华业务和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与国际商会交往的有关事宜;
(六)办理经济贸易、海事仲裁和调解业务,用仲裁和调解的方式解决各种经济贸易***和海事***;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认证涉外商业单据,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承担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和担保业务;受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理算业务;进行国际、国内民商事、海事领域及其有关争议解决的法律研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服务。
(七)代理中国企业和个人在国内外或外国企业和个人在中国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业务,提供知识产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