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卢祥勇
近日,一位游客称自己在广西桂林灵川县的景区购买“壮仙草”,商量好每克7元后,商家让打成粉再称重,谁知有1400多克。因为已打成粉,自己无奈花1万多元买下。2月2日,当地表示,商家已退款1万元。
1月28日,该游客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发帖称,1月27日,他在大圩鼓楼码头景区内看到有商贩销售壮仙草和壮阳鞭等药材,有两个中年男子正围着要买,说这个野生壮仙草对老人的前列腺炎特别好,考虑到自己的老父亲一直受前列腺炎的困扰,“价格从15元每克,还价到了7元每克。我以为自己遇到了‘行家’,跟着买了”。
该游客说,商家称要将药材打成粉后再进行称重,结果显示1484克,超出预期很多,需要10400元。
“当时很诧异,不想买了……感觉好贵,怕是***的,但都打成粉了,我一个人在外地,不买怕走不了。”最终,该游客付了款,他称,“因为是跟团,所以匆忙离开,但回去路上越想越觉得被套路了。”
2月2日,灵川县工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回复说,经核查,商家能出示合法的《营业执照》,店内商品都已明码标价,计量器具准确。1月30日,经局执法人员与商家沟通后,商家表示退货后立即退回10000元。商家1月31日收到退货后,已退回10000元。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去年曾发文称,所谓的“药食同源”,是指许多食物与药物同属一个来源,作为食物时可以充饥,作为药品时可以治疗疾病,它们之间并无绝对的分界线。目前,国家卫健委公布的药食同源目录***有包括丁香、八角、枸杞等110种物品。
许多商户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会将这些药食同源的中药磨成粉以后出售。毕竟,许多人都觉得,把药材粉末买回家直接冲服更方便。但是这种做法经常会惹来一些投诉。将中药磨成粉,中药材就可能从食品变成药品,销售药品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如果没有就属于无证经营,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章还称,这些药食同源的中药材也不能随意乱吃,将这些中药材磨成粉、煮成水很有可能让消费者饮食过量,对身体产生伤害。
编辑|卢祥勇 盖源源
校对|王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