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现实生活中见过裹小脚的老奶奶吗?
我见过姥姥的小脚。我的姥姥叫杨范氏,她一米七的大个子,但是她脚的全长却很短,除了大脚趾以外,其他脚趾全被折叠在脚下,可想而知小时候受了多少罪。
姥姥是个奇怪的***人,她从姥爷被抓去坐牢那天就疯了,爱独自在自己的空间说胡话,其他的和常人无异。她每天都外出走一大圈,至少好几公里,脚虽小,但是走路飞快。
她个人卫生极好,每天用心梳洗,虽然包头穿长衫肥腿裤身上少有异味。所以我经常能遇见看到她怎么缠脚。
我的奶奶也是三十年代生人,但是个大脚,也叫天足,因为她总是晚上偷偷拆掉裹好的小脚,所以没有被旧社会毒害成。现在,每天奶奶都走很多路,身体相当健康。
我奶奶和姥姥都是小脚。在我记忆里,奶奶不大动,老坐在花树底下做针线。姥姥可就不同了,颠着一双小脚爱上街,并且走的飞快,那时我小走的慢,经常被她催促。
如果碰上太阳好的一天,姥姥就会洗脚。她洗脚时老把我关在大门外,不让看,并且一洗就是半天,我一直很好奇她的小脚。
后来看文学作品,才知道女人小脚的由来。也对那些因古代男人的审美观,而使妇女受尽摧残的“三寸金莲”所震撼。后来新中国解放了,也解放了妇女们,不再被强迫裹小脚。
本人的外祖母和祖母是清末民初出生的,她们俩位老人家生活在那个年代,女孩子从小脚要受规矩,很小的时候穿紧脚鞋,接着就开始裹脚,除大拇脚趾外,其余4个小脚指都是裹的挤压长在足底下,裹脚是承受痛苦的。在现代人看来,走路都不很稳重。而旧社会女人“三寸金莲”脚走红,外婆说过夏季穿单鞋时,站立足底有疼痛,洗脚很是费时费事,先要慢慢的拿下缠裹在脚上很长的白布,洗好后涂上消炎的白药粉,再缠裹上干净的长白布。
俩位奶奶精明能干,宽厚仁慈,乐善好施。一生勤俭持家,看问题站得高看得远。
外婆在解放前已很注重在意培养母亲读书识字,她老人家曾说过,地主资本家的子女能念书,我家女儿同样能读书,而且还聪明成绩好。母亲在建国前有了理想的事业,外婆一心支持她的工作,我们姊弟都是外婆亲手带大。
奶奶是我们家族的有功之臣,虽是小脚奶奶,非常吃苦耐劳,爷爷识文断字。他们辛苦的培养了五个子女,***都是知书达礼,成为国家的有为之才,为社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老人
现在看不到了,我家是满族奶奶,姥姥不裹脚,。邻居家的好几个奶奶裹,走路摇摇晃晃站不稳,有一天姓李的小孙子不听话,那个奶奶好不容易抓到,用脚后跟用力一踹,差点闪个跟头,疼的小孙子啊啊的哭,有一天奶奶坐河边洗脚,才发现脚后跟正常脚趾全是干的压在下面,那时候得多疼啊。
古代女人裹小脚,美得血淋淋,我的奶奶就是裹小脚的。我们小时候看到奶奶的脚特别小,走起路来迈不开步子,总是颤悠悠的,等她脱鞋后,再看她的脚趾头都蜷缩着,已伸不开了,我很好奇,就问奶奶,我说:“奶奶你的脚怎么和别人的脚不一样?″奶奶说:“我们那会儿必须裹脚,不裹脚女孩找不到婆家,最好看的是三寸小金莲,婆家相亲要先看脚,脚大人家看不上。"“那疼吗?"“疼、裹脚太受罪,母亲把脚趾头压折,然后用带孑缠紧,再用石头压在脚上,脚上流着血,疼得哎呀直叫,一裹就五六天,直到脚趾头彻底伸不开为止。"古代女人都是这样裹脚的直到中国解放,女人才得以解放不裹脚了,直到现在男女平等。
有没有让你感到震惊意外的刑事案件?
提到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一个毛骨悚然并震惊国内的案子,在2005年7月27日,北京发生了一起令人毛骨悚然的杀妻分尸案,只因为公公婆婆过于溺爱小女儿而导致的婆媳之间的矛盾。最终丈夫残忍***了自己的妻子,并将其分尸,而这一切都被年幼的儿子看到听到。
李某是方某丈夫,是一个非常孝顺的儿子,李某有个妹妹,一直是父母的掌上明珠,父母一直对女儿非常溺爱,无论什么要求都会满足女儿,而这一切让李某的妻子很是郁闷,无论在家做什么事都要为小姑着想,小姑的能力很差,嫂子也是不停的迁就忍让,可中午因为一些事情他与公婆闹翻了,不让他们再来看自己的孙子,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公公婆婆非常想念自己的孙子,于是就来到了方某的家里,由于双方之间的矛盾,产生了激烈的冲突,意外发生了,丈夫因为生气方某对自己父母的行为,用铁锤打伤了方某,而后和父母及后来的小姑一同将方某分尸了,而这血腥恐怖的场面被儿子听见了,使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残忍的伤害。
这个案件非常令人意外和震惊,世界上怎么可以有这样的行为发生,一切都源于溺爱。
1981年,我在外地上学时,看见了一件意外的***。
我们的学校,是位于市郊的一个农村边上。过去曾经是一个大地主的庄院。解放后进行土改时收归国有,文化大革命时曾经成为“五.七干校”的校址。学校屡经修茸、扩建,逐渐扩张到了一条大干渠前。后来又越过干渠,修建了教师宿舍和足球场、篮球场。球场的东面,就是我们学校这个村的集体菜园子——虽然1981年了,但是因为这里的村集体搞的好,劳动日超过一元钱了。一个农民每月收入30多元,队里还发粮发菜,要比城里一般的工人收入还高。因此人们不想包产到户,还坚持集体劳动。
那天是个周日。我因为无事可干,就一个人站在横跨干渠的小桥上,看村里的人们从干渠里担水。越过学校的足球场,送到栽种菜苗的地里。村里的人在桥的一侧用木板挡在桥下,抬高干渠的水位。即使如此,由于上游来水减少,干渠内的水位也越来越低。担水的人们只能顺着渠边挖出一个个台阶,逐渐接近水面。用挑水桶扁担上的钩子钩住水桶,往水里一甩。先甩满一桶放在台阶上,再勾一只空桶。甩满后两只桶一起挑起来,送到地里。
有个女的来挑水。她先甩满一桶,放好后又去甩另一只桶时,没掌握好力道。桶梁和扁担钩子脱开了。于是她用扁担上的钩子去钩桶梁,几次都没有钩上。这样,流水作业的人流被堵住了,在干渠堰上站了不少人。
这时,一个队长模样的人下到渠里,边斥责女的无能,边接过扁担,去钩水桶。水桶没有勾上来,却被水下什么东西钩住了。使劲儿一拽,从浑浊的水里突然伸岀一条苍白的胳膊和手来!紧接着一个身穿黑衣的死人被从水里拽了出来!
众人大吃一惊!水边的那个女的更是吓得一声尖叫,腿一软就滑进了水里。离尸体更近了!她爬起来,一身泥水,又滑了几跤,终于爬上了干渠堰,边发抖,边惊叫。
我也被吓了一大跳!头皮发麻,全身都觉得汗毛直竖。太吓人了!
不到一个小时,市公安局的三轮摩托车来了。三人下到水里,把尸体捞上来,抬到小树林里解剖了。后来听说是抢劫团伙在公路上作的案,***后又绑了块石头,抛尸干渠。那几天水大,顺水流到这儿来了。
案件陈述:2013年,山东费县的一对夫妻突然消失,警方搜寻后,在离受害者家不远的一个山洞里发现了夫妻二人的尸体。而其中女受害者的尸检结果令人发指!
而其中女受害者的尸检结果令人发指!女受害者身上各种淤青,抓痕,咬痕,一个***被咬碎,另一个被一根牙签穿透。最终警方抓获四只禽兽嫌疑人。
第一主犯 张学军 他是本案里犯罪团队的策划人,团队核心分子。此人从小无父,母亲出走,奶奶抚养长大。读到初中后不再读书,开始到处流浪,***。曾经于20岁前后***被抓,是个“二进宫”分子。犯案时25岁左右的。
第二主犯 王吉营 自小也是不学好,新泰网吧里结识了张学军,觉得张学军脑子好使,混社会经验足,后就和张学军到底流浪打劫。犯案时21岁左右。
第三罪犯 付刚 通过王吉营结识的张学军,也不是什么好人。虽然加入团伙是新人,其残忍手段可不像一个新手,而且他伤害女主是最厉害的一位。犯案时25岁左右。
第四罪犯 赵某 他是本案中年龄最小的一位,因未成年获得了夸大处理。
这起案件整个作案过程堪称近些年来最不能让人容忍的案子,四名恶魔用惨无人道的手段对夫妻两人进行百般折磨后残忍***,尤其是他们供述使用的那些手段,让作为旁观者的大众感到毛骨悚然。
据电视台报道,夫妻两人是刚刚结婚的小夫妻,非常幸福的家庭。没想到还没度完婚姻的甜蜜期就被这四个恶魔盯上了,这四人通过密谋偷袭开始作案,再到控制两人之后,对男子进行数次暴打,并且为了好控制把他的裤子拔掉进行捆绑囚禁起来,对于女主的迫害这里就不多加陈述了,因为他们的手段太过残忍。当然,做这一切就是为了钱,所以他们威逼利诱男主把银行卡密码说出来,然后安排人去取了钱。最后把夫妻两人残忍杀掉,抛尸河中。由于河水不深暴露太快,所以他们把两人的尸体藏在了山上的山洞中!
前年我们小区门口的小河里发现了一名浮在水面的年轻女尸,长长的黑发,尖尖的高跟鞋,面相特征漂亮,可为何投河自尽还是被人谋杀,成为了小区居民们一个长久谈论的话题。
后来一一解刨拉出小区监控还原事情的真相,结果是这样的:
这个年轻的女子半夜12点进小区的,她是来看住在这儿的前夫和孩子。由于已经离婚,而且这个女子的工作是陪酒女郎,所以前夫坚决不让她看自己的孩子。
女子在门口一度哀求前夫让她看一眼就走,可他连门都不开,女子蓬蓬蓬的敲了一会门,孩子在嘤嘤哭泣要见妈妈,可最终还是被前夫的冷血加淡漠给拒绝了。
小区门口隔着马路就有条小河,平时白天晚上钓鱼的人很多,女子应该是半夜喝了好多酒过来的,推测一下想不开,就纵身一跃,在酒精的驱使下就走上了不归路。
他是被一早钓鱼的人给发现的,所以身体还没被水浸泡的变形,捞起来的时候强看的人堵满了整条河,大家在惋惜的同时也深深体会到,生命是如此的脆弱,再怎样守得云开就会见月明。
结语:要想婚姻的完美融合,必须双方的付出和尊重才能让彼此走得更远更长更幸福持久。
女子由于喝多了酒,才会发生这种事情,可最终尸检下来说女子死前发生过性行为,小河边没有摄像头,到现在搞不清楚事实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这起震惊意外的刑事案件依旧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
被连续性侵两次报警,因为之前没有反抗,比较难取证,所长就决定设局,等再来的时候,抓个现行。令人震惊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案犯又得手了!
有一家人两兄弟共有三个孩子,但都需要外出打工养家,所以他们就决定留下大嫂,在家带三个孩子。三个孩子都很小,分别是三岁四岁和六岁。
因为家里没男人,不幸被镇里的一个混混盯上了。这混混姓刘,矮矮瘦瘦的,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偷摸拐骗的人。有一天半夜,他偷偷爬过围墙,到了卧室里,大嫂被惊醒了,但是混混手里有刀,考虑到有三个那么小的孩子,大嫂没有反抗,混混完事就走了。
第二天大嫂即犹豫又矛盾,加上白天要带三个孩子,也确实很多事情,模模糊糊的还没考虑清楚,一天就这么过去了,结果晚上混混又来了。
第三天大嫂果断的去派出所报了警,因为大嫂完全没反抗过,所长觉得取证比较困难,就决定设局:厅里安排几个人,抓个现行,人证物证皆在!
大嫂起初是不同意的,但想想所长说的确实没错,加上混混没有其它过激行为,又有警员在厅里,想着不会有事,就答应了。
当天晚上在厅里埋伏了三个警员,等啊等啊到了下半夜,混混真的又来了,带队的按事先商量好的:房间有呼叫声或者三分钟后,冲进去抓个现行。
没想到三分钟后,警员冲进去的时候,混混已经得手了,并穿好衣服正在***逃走。于是赶紧去追,没想到混混人矮矮瘦瘦的,跑的还挺快,体力也好,那叫跑的如行云龙腾,楞是追了两天街都没追上,辛亏第三条街有个保安听到声音,跑出来把混混逮住了。
在警员盯着并时刻守住的情况下,依然被罪犯得手了,这实在是太令人震惊了!
各位看官,这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