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哪里有卖洛丽塔或者萝莉风格洋装的店?
话说有个周边店,是全国的。叫 梦想航道。里面有很多cosplay的洋装。顺便说、哪里的洋装就像是平时衣服的材料质量。传上去不会觉得难受哦。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鲍某某涉嫌性侵一案进行督导,目前案件进展如何?为何还没有对当事人***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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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目前就官媒报道出来的消息还是有些蹊跷的!目前正由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调查,以及派出的专案调查监督组!这件事肯定会水落石出! 我们可以关注,关注官方媒体给我们的答复即可!
现在的媒体太多了,不要被误导,更不要随波逐流!
各大媒体被鲍毓明性侵养女***刷屏,各位看官需要理性看待!
没有披露调查进展,应该是受办案纪律限制。
是否对涉事人员***取强制措施,那也是视案情调查所需而定。
耐心等候吧!联合督导组及专案承办人员都不会拿自己的饭碗打水漂的。
很明显,这是一起高智商犯罪,鲍某某精心设计的圈套正一点点呈现在我们眼前:
根据李星星提供的网络截图,鲍某某之前经常浏览的网页,其中就包括数名“送养”“送养小孩”“送养女宝宝”的用户空间,从他浏览网页的记录可以看出,其实他内心里早就有了自己的“目标”,李星星妈妈不过是他选中的“猎物”!
可想而知跟一个禽兽一起待了三四年的时间,想想都会让人感觉后背发凉,如果只是一味的强迫打压,小女孩能甘于忍受?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所以他在孩子面前表现出来的一直是狼与羊角色的转变,一会表现的像温顺的羊,而突然之间又变成丑陋的狼,让孩子在虚虚实实中不知所措!
跟小女孩生活了半年以后,也就是孩子满14岁了,他才开始了禽兽行为,为什么选在这个时间点呢?
特别耐人寻味的是,9年前,鲍毓明曾在个人微博中撰写一篇《从“嫖宿***”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指出国家对***性侵害的打击存在不足,呼吁尽快***取有效的司法举措,避免给有特权的人物可乘之机。他又提到中国刑法中“******罪”,特指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而值得注意的是,其养女表示被性侵时正好14岁。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对于法律的相关量刑定罪条文,相当熟练,由此推断,之所以选择在小女孩14岁以后才开始实施不法侵害,其实是早有预谋!
联合督导组的介入,算的上是个好消息,也算不上是个好消息。
好消息是这意味着国家对案件的高度重视和对民意汹涌的回应,但这恰恰说明案件进入了更加复杂胶着的阶段。
虽说检方已经提前介入,但事实是鲍处于取保候审的状态。显然这意味着案件缺乏关键的证据,同时很大的可能是鲍向侦查机关出示了有利于他自己的证据。
鲍本身就是一位律师,在中国和美国都持有律师证,对于法律的研究十分透彻。
而往往这类人的犯罪才是最令人毛骨悚然的,他把自己的恶利用规则包装成了一种“合理的恶”,即你明明知道他是有多么的***,而你对他却毫无办法。
先泼盆冷水。
法治重要的原则,舆论不能干预司法的公正,更不能代替司法审判。
督察组的立场,是维***律的公正,听取舆论正义,以公正的原则,理智的态度,在法律框架下还给感性的民众一个正义的结果。
而绝不是搜集“***枪毙”之类的民愤交给司法机关。
所以,结果是惩罚会有但很大的可能不是什么***之类的重刑。除非检方掌握了直接定罪的最关键性证据。
个人认为说烟台那边公安有保护伞,可能性不是太大。如今的社会,若有保护伞也不会是多大的伞了。派出所不作为是可以定性的。那为什么会不作为?原因在于取证难,嫌疑人又是知名律师。普通的办案人员肯定不是他对手。说白了,派出所能力不够。这案件又是打了中国法律的擦边球。在可管或管不了之间,就选择不管。这样派出所也能明哲保身,也可以有个说法。毕竟,女方母亲的行为也是有责任的。
但是,女孩和鲍某人之间应该就是包养的关系。直接点说,就是一个老奸巨猾的老男人包养了个小孩。为了让她听话、乖顺,长期不让她读书。经常给她***,以致女孩对他产生依恋。随着他变态折磨人的手段越来越残忍,脾气喜怒无常,还时不时不搭理她。女孩子伤心了,失望了,实在受不了要分手。但分手哪能那么容易?母亲觉得女儿的青春和陪伴是需要代价的。所以要天价分手费。结果双方就是价格没谈拢。女方及母亲,就打算鱼死网破,把事情抖出来。让男方身败名裂。只是可惜了这个小女孩,从出生开始遇到不靠谱的妈,再遇上没良心的老男人。爱情,亲情都没有。只剩下一副冷冰冰的躯体。这就是人间百态,这世上没有做不出来的事,只有想不到的人性。希望这个***有个妥善的结果。因为弄不好还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鲍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