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斯玛特物业管理公司?
被业内公认为“重质量讲信誉的物业管理企业”,先后被行业评选为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单位、中国物业管理(医院物业)企业联盟***单位、中国物业管理百强企业、全国信用AAA级企业、首都100知名企业、2015物业服务特色企业(医院物业)等。
北京斯玛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小芳,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755258894Q。该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等业务,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19处分支机构。
非常好。北京斯马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03年10月成立以来,一直锐意进取、砥砺奋进,始终秉持“在不断帮助人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客户、公司和员工共同成长”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着高标准、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
北京天鸿物业有限公司?
北京天鸿伟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9月03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燕平家园14号楼1至2层14-3(2层204),法定代表人为李峻森。
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清洁服务;绿化服务;家务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企业管理;销售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日用品;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绘画培训、舞蹈培训、声乐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供热服务(不含燃油、燃煤热力生产);专业承包。
大家对今年5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有什么看法?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20年3月37日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与2010年《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相比,该条例效力更高,能有效解决物业存在的问题,对其他省市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条例有一些亮点值得关注:
1、条例更突出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发挥的统筹协调作用。2010年《办法》第四条规定了区县人民***做好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职责,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起着协助的职能。2020年的《条例》强调街道办事处在物业管理中的地位,更明确了街道办事处的义务,如组织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统筹协调机构重心下移能够更有效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可以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临时机构,能够在无法成立业主大会等特殊情形下有效商议解决物业有关问题。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一)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二)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是确有困难未成立;(三)业主大会成立后,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条例》通过9个法律条款具体阐述物业管理委员会这一临时机构的运行与管理,对于实践中无法成立业主大会等问题提供了一个解决途径。
3、物业费市场调节。物业费市场调节是针对物业费多年不变这一实际情况,但是物业服务成本不断上涨,这极易引起服务质量无法满足业主需求,导致相关***的产生。基于此,《条例》规定了物业费的市场调节。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制定,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坐地起价,因为《条例》进一步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的确认。物业费的市场调节,有利于形成物业企业的竞争机制,更有利于提供高质量与高标准的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