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醒来死亡体验馆门票444元,你会去体验死亡吗?
没有去体验过,也不会去。最主要是商人的利益铜臭气在一张门票上全部彰显。
不得不说经营者抓住了年轻人好奇及心理上的一些特征,实际上体会死亡的过程没有什么很大的意义,好比我们大部分人都去过殡仪馆,都看到过死者离去最后的特征,都知道我们人最后的归宿是一张焚尸炉。
出殡仪馆的大门之前,人们还在互相感慨一番人生和活着应该如何如何,什么样的语言和“决心”都有。等到大家一分手,明天太阳一升起,是什么样的人还是什么样的生活,是什么性格的人始终不会改变,贪得无厌的人继续会贪得无厌,斤斤计较的人始终斤斤计较,好色之徒永远不怕色字头上一把刀,喜欢冒险的,权利的,金钱的人永远不会改变。这样的死亡游戏体会只有一个积极的动力:会大大增加你一时的消费观念,或许你结束游戏后就会加速自己的钱包货币流转的速度,积极寻找下一个非常***感官世界的“死亡游戏”。
不作不死,出于尊重生命还有444块钱的角度我不会去体验,如果有人真有必要的话,我建议你去一趟医院的重症监护室或是太平间,我敢确保你对生命的理解瞬间升华,对家人对朋友,对陌生的需要帮助的人的态度都会最大善意的改变,而且对生活不再失望,对自己不太顺利的工作不再抱怨,感觉活着,真好……
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死亡是外婆的去世。一个正常的工作日,刚到公司楼下妈妈打电话来,电话一接通妈妈哭的上起不接下气。到达外婆家是8月份炎热潮湿的下午,还没走进灵堂我就开始腿脚发软。走近看见外婆安详的躺在冰柜里,不经苦的泣不成声。
其实这还不算什么,最让人伤心的是出殡那天。定做的棺材偏小,而外婆没办法直接被放进去。导致外婆必须要强行被塞进棺材。那种绝望的无助感迎面扑来。
第二次觉得死亡可能与我相关可能是怀孕时。记得怀孕那年被爆出好几起孕妇因为羊水栓塞导致的死亡。然而接近预产期被告知臀围必须剖腹产,每天都被笼罩在恐惧的阴影中。
手术当天凌晨却意外羊水破了,从破羊水到手术等了足足6个小时。明显感觉到羊水已经流尽,在待产室躺着一动不敢动。害怕羊水没了影响到葡萄。
进手术室前,我死死的抓住我妈的手不愿放开,眼泪止不住的不停的流淌。我妈一直安慰我说:没事,很快就出来了!但我内心真的是一种死亡的恐惧。
我是一个很怕死的人,真的很怕~20几岁,还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成绩,没去过很多想去的地方。如果因为手术就次撒手人寰我该怎么办?
第三次感受到死亡的恐惧感大概是在一周以前。弟弟来北京出差告诉我弟媳被查处宫颈癌。和多数人一样,我也是谈癌色变的。弟媳现在每天重复着检查、服药的过程中。真正意识到原来癌症离我们这么近,生命如此脆弱。
我可能算是一个很容易杞人忧天的人。无法想象死亡会是什么样?如果那一天来临我会是恐惧还是安然?
而对于现在的我,只想多做点事,多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
实在忍不住了,现在的人都是吃饱了撑的吗?所谓爱惜生命,尊重生命。你早晚要经历死亡何必去花这么多钱体验,一点意义没有。不是我圣母婊,钱捐给有用的人也比做这个无聊的体验好。
不会去体验 生死是世间常态 每个人都会亲身经历
这种体验 我自身觉得不健康 不够尊重
可以选择一些健康的方法 比如说去医院重病区去做义工 去***院做义工
也可以去尼泊尔加德满都叫做帕斯帕提纳神庙的烧尸庙去看看 生与死
去金边的***场看看 一个监狱 一个很大的***场 非常震撼...
上海丧葬流程及费用?
上海丧葬费2021年最新标准,上海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及领取流程
2021年上海丧葬费补助标准是多少?上海丧葬费多***放,上海退休工人丧葬费是怎么规定的。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一、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事业单位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二、抚恤金发放标准有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2、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