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平工资变成全口径的了,今后北京退休职工养老金如何计算?
调整社平工资计算口径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这是首当其冲的一个现实问题?参保缴费时以全口径社平工资,计算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但在计算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时,则使用非私营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社平工资!
哪对这样做应该怎么看呢?这样做也有一定道理,也就是可以确保退休人员不因调整社平工资口径,而导致养老待遇水平有所下降,如此作为一项过渡措施也未尚不可!但这样执行,是否有双重标准之嫌呢?这的确是一个双重标准的做法!养老待遇双轨制己遗患无穷了,难道又要重蹈复辙,再搞一次新的双轨制政策吗?这让人实在为难,不允许再有莫糊的空间!
究竟应该如何应对社平工资调整变化问题呢?可否***取区别对待的方法,即以调整社保费率方案出台的时间为界限,以前的退休人员按较高的社平工资,即非私营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社平工资,作为退休人员计算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基础;对以后的退休人员则按调整后的全口径社平工资,作为退休人员计算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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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2019年社会平均工资变成全口径的,那么今后北京地区的退休职工养老金该如何计算呢?我们都知道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也有一个重要的计算条件,就是所在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那么这个社会平均工资也就意味着我们将来能否获得一个更高养老金的待遇是一个关键性的条件。
今年出台了社保降费综合方案,在社保降费综合方案中明确提出这个社保的缴费基数,***用新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也就是说将打破以往按照非私营企业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我们的社保缴费基数,今后将***用私营企业和非私营企业加权全口径的计算方式来确定我们的社保缴费基数,同时我们需要注意一点的是,这只是针对于社保缴费基数,并没有明确针对于我们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计算方式。
同时也指出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将***用过渡性的办法,也就是说***用双轨制的办法,养老保险的缴费***用新的这个社会平均工资,那么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将***用以往的这个非私营企业的社会平均工资来给予计算,因为有几年的过渡期,那么在这个过渡期完成以后,将来可能会***用相同的计算方式,但是今年退休的人员基本上是不会影响到退休金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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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社会平均工资变全口径是这么一回事:根据2019年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全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改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核定上下限。
其实本来社会平均工资口径就有很多种。比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等。比如2018年青岛市社会平均工资的这6个值分别是7570元、7461元、4336元4332元、5733元和5683元。
这一次实际上是国家统一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口径,过去各地的缴费基数口径并不统一。多数地方是根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的。
北京市情况比较特殊,2018年公布的社平缴费基数是8467元,并以此作为养老金计算基数的社平工资,但是并不是任何一个社平工资的统计数值。2019年北京市公布的临时性养老金待遇计算社会平均工资是9262元。
北京市2018年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是12147元,而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是6409元,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是7855元。因此,2018年的社平缴费基数就按照7855元核定。
像上海市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是8211元,而原先制定的2019年社平缴费基数只有7832元,上海市是拼命将社平工资往下压。所以,这一次全国统一社保缴费基数的计算口径,也是非常了不起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重要推进一步。
这种情况下会产生一种缴费基数和养老金待遇计算社平工资的差额,这就已经偏离了我们设计养老保险金制度时的初衷。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明确要制定基本养老金***办法的过渡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北京市的养老金计算方式,还是原先的计算方式,没有发生任何改变。这是有2005年国发38号文件确定的,现在我们缴纳养老保险,产生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待遇,这两部分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是全国统一的。对于1998年6月30日之前参保的退休人员发放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过度系数是1%,全国普遍在1%~1.4%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