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北京一医院发生火情,造成21人死亡,是意外还是故意纵火?
北京一医院发生火情,造成重大伤亡***。究竟是人为,还是安全防护缺失,有待于官方调查清楚,会公佈***真相,不可乱下定论。抛开人为,还是管理不到位,不论,就单方事故,还是安全管理不到位,制度在纸上,墙上,落实忽略,还是等于零。作为一院之长,有着不可推诿的责任。全国各家医院,必须引以为戒,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别重效益,轻安全。
2023年4月18日12点多钟,北京长峰医院发生火灾,造成29人死亡。根据4月19日北京市人民***新闻办公室举行的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情况通报会发布的通报:“经初步调查,火灾事故系该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事故具体原因和损失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孙海涛总队长通报:“经查,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女,44岁)、副院长汪某(女,37岁)、总务科主任汪某阳(男,50岁)、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男,47岁)、现场施工人员程某君(男,33岁)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上述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侦查调查,完善固定证据,依法打击处理。”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是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必须要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到位,到位,使全员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为了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工作,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而北京长峰医院是一家私立医院,追逐高额利润是私营企业的最终目的。为此在消防安全方面,只是挂在嘴边,但却不会落实到行动上,更谈不上资金投入了。只想受益,不想担责,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必须要对长峰医院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责任人依法惩罚,让他们负出巨大的代价,才能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本人觉得肯定是意外。医院里面到处是监控,除非不想活了才放火。就算不想活了,也不能做这样的恶事呀,网友们可是万能的,但凡拍到人,就算纵火者死了,也会扒子孙的。所以我觉得百分之九十九是意外。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一家医院发生火灾,造成了21人的死亡。这一***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讨论。大家纷纷猜测:这是意外还是故意纵火?我们需要了解更多的信息才能得出结论。
首先,从目前公布的信息来看,这起火灾事故可能是由所谓的“聚集性蒸发***物”引起的。这种药物在医疗领域中使用广泛,其特性是易燃易爆,对于火源非常敏感。如果在存储或使用过程中不严格遵守规定,很容易引发火灾。因此,我们不能排除这次火灾的起因是技术操作失误或管理不善的可能性。
然而,有一些细节令人怀疑,这起火灾是否真的由所谓的“聚集性蒸发***物”引起。例如,据报道,当天火灾发生时,医院内没有进行手术或其他相关操作。如果是这样,那么为什么会有这种药物被存放在医院内呢?此外,有报道称,当时医院内的紧急出口被封锁,这也引起了人们的质疑。
还有一些其他的细节值得我们考虑。例如,据报道,医院内的火灾报警器并没有响起。此外,医院内的安保措施也存在问题。有报道称,医院内的监控视频被刻意删除,有人怀疑这是为了掩盖真相。如果这些细节都是真实的,那么这次火灾很可能是有预谋的故意纵火行为。
所以,我们需要更多的调查和证实来确定这次火灾的真正原因。如果证实是技术操作失误或管理不善导致的,那么应该加强相关规定的执行力度,做好管理、培训等方面的工作,避免同类***再次发生。如果证实是有人蓄意纵火造成的,那么应该严惩罪犯,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